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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比选公告(第二次)-房屋租赁采购比选项目

来源:     作者:赵薇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2日     浏览次数:         

比选公告-房屋租赁

采购比选项目

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房屋租赁采购比选,项目业主为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来自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自筹经费项目,比选人为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名称

房屋租赁

3 比选范围

房屋租赁

 4  项目期限

房屋租赁采购比选服务于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以内交付于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川路9号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5 资质要求:

5.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5.2参选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3公司注册时间≥3年

5.4注册资金≥500万元

5.5房屋相关“土地使用证”权属证明

5.6 参选人没有处于被四川省政府市场禁入期间。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  比选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2026年6月5日中午12点前将参选意向书投递至公司采购公共邮箱pj_pur@cetca.net.cn  和 zhaowei@cetca.net.cn邮件标题为:参选意向书投递-房屋租赁采购比选-XXX公司。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交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2)营业执照(交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6.2 参选人必须按上述要求获取比选文件方为有效报名,未完成有效报名的潜在参选人将被否决参选。

7  参选文件的递交

7.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6月12日中午12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川路9号航电产业园接待中心。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 其他需知

中选方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审计机构的相关要求配合比选方延伸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回复询问、现场调查、提供财务报表和会计凭证等资料和信息。若由于中选方原因导致比选方在合同所依据的总项目的审计中被有关机关核减价款或产生其他经济损失,该等损失应由中选方全部承担。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etceg.com、http://cetca.cetc.com.cn)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西区百川路9号

邮  编:611731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28-626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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